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12月5日省教育厅“大家唱、大家跳”活动视频推进会精神,以及天教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从12月13日起,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活动进行验收检查。由局党组成员带队,逐校检查,现场录像。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大家唱、大家跳”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对该活动没有开展或开展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凡被通报的单位校长将被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二、广泛发动。各地各校要不断扩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的覆盖面,迅速掀起“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热潮。各地各校(包含农村村小)参加“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学生要达到本校学生总数的90%以上,班级达100%,每所学校都要建立合唱队,舞蹈队。800人以上的学校,要组建合唱团。
三、加大宣传。各地各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报道本地开展“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经验、做法;要发挥本校校园网的作用,及时播发本校艺术教育文艺节目。